•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9 16:00:33 股吧网页版
天易成: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128

证券代码:871858 证券简称:天易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的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为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增加独立董事,提名潘孝珍先生、许响生先生和朱鑫元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潘孝珍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潘孝珍先生、许响生先生、朱鑫元先生已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名,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名潘孝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许响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

公告编号:2023-128

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鑫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本次任命是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潘孝珍:潘孝珍,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职称,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教授。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讲师;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许响生:许响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
职称,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应急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院长助理,浙江工业大学安全工程学科负责人。

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职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办公室秘书;

1995 年 8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职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分团委书记;

1999 年 8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职浙江工业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教师;

2020 年 6 月至今,任职浙江工业大学安全工程学科负责人;

2020 年 8 月至今,任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鑫元:朱鑫元,男,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现任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律师。

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在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