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7 19:56:16 股吧网页版
中苏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872102 证券简称:中苏科技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持有的中苏科技(安徽)
有限公司 60%股权,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实缴出资 1,500 万元,转让给利辛县
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3MA2MU63J53)。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
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最后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总资产
418,962,410.07 元,净资产 191,737,510.00 元,营业收入 212,646,245.01 元。
本次交易标的根据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公司持有的中苏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的 60%的股权评估值为 14,390,717.28 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为 13,783,757.65 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转让持有的中苏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60%的股权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经双方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后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利辛县前进东路 589 号财政局一楼

注册地址:利辛县前进东路 589 号财政局一楼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
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
应;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
代办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
再生资源销售;煤炭洗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润
滑油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刘大红

控股股东: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