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第 3—16 页
三、附件......第 17—21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7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8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19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20—21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845 号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烽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烽光电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烽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烽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烽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新烽光电公司 2021 年度和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重要前期差错基本情况、具体调整事项
公司本期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复核,发现前期会计报表存在错报,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对错报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 根据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调整跨期收入,相应调整了应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
流动负债、营业收入、应交税费、存货、营业成本、应付账款等项目。
2. 调整跨期成本及费用,相应调整了营业成本、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应
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存货等项目。
3. 调整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相应调整了营业成本、存货、固定资产、销售费用等项
目。
4. 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额,相应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存货等项目。
5. 基于公司员工薪酬保密、节税的考虑,以及解决零星成本费用支付无票问题的目的,
公司存在通过其他个人账户和关联公司账户代付员工薪酬、零星成本费用和无票费用的不规范情形,从而导致会计差错,还原该等资金往来、补记成本费用,相应调整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