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91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拟发行价格区间为 7.40 元~8.00 元/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区间为 2,350,000 股~2,89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区间为 17,390,000 元~23,120,000 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份定向发行相关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4)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
《关于同意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312 号)。
(5)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确定1 名发行对象,拟发行价格为 7.56 元/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8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168,000 元。
公告编号:2024-091
(6)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
(8)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
(9)2023 年 9 月 4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
京会兴验字第 57000002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10)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11)2023年9月2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2,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将于2023年10月1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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