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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22:21:21 股吧网页版
新烽光电:2024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 15—84 页
四、附件......第 85—8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85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86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87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88—89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6077 号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烽光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新烽光电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烽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营业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及五(二)1。

新烽光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为客户提供水系统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及其他。2024 年 1-6 月,新烽光电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6,805.95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新烽光电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新烽光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类型、项目、客户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招投标资料、中标文件、销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凭证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项目的合同金额、结算金额、验收时间和回款情况;

(6) 对本期重要客户执行实地走访程序,了解相关业务背景及交易真实性;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附注五(一)2、附注五(一)7 及附注五(一)15。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烽光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0,843.53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4,029.10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6,814.43 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569.41 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 102.43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66.99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454.20万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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