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0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66 新烽光电 2024 年 9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软件园中路光谷软件园 C3 幢 1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4〕6077 号《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现确认上述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上述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10269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武治国、胡星、湖北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秦汉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
海慧众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10265 号《关于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24〕10270 号《关于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基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需要,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10266 号《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更正,更正内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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