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公告编号:2024-104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7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进
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告编号:2024-104
2、《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
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
规范,该暂行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104
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以前各期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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