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66 新烽光电 2024 年 12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软件园中路光谷软件园 C3 幢 1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武治国先生、胡星先生、周久先生、刘金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陶学军先生、叶鹏先生、陈侠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武治国先生、胡星先生、周久先生、刘金波先生、陶学军先生、叶鹏先生、陈侠女士均为连任当选。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董事会核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潘凌先生、余华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潘凌先生、余华安先生均为连任当选。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监事会核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及科目无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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