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武治国
6.会议列席人员:陈银、潘凌、余华安、石杰、徐远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选举武治国为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胡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选举陶学军(独立董事)、叶鹏(独立董事)、陈侠(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陶学军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武治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陶学军、叶鹏、陈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周久、石杰、徐远超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陶学军、叶鹏、陈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刘金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陶学军、叶鹏、陈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刘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陶学军、叶鹏、陈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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