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112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2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武治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994,467 股,占公司股本的 6.74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胡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04,40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8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2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银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2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武治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上
公告编号:2024-112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994,467 股,占公司股本的 6.74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周久先生为公司分管(生产、行政)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聘任石杰先生为公司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徐远超先生为公司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聘任刘金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履历
徐远超,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华中农业大学电子商务本科专业学习;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湖北
工业大学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学习。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
公司营销中心任销售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在武汉秦汉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
司工程事业部任部门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在武汉秦汉环境安全科技有
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在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中心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交付、运维。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公告编号:2024-112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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