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2166 证券简称:新烽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5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66 新烽光电 2025 年 1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软件园中路光谷软件园 C3 幢 1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徐远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董事刘金波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工作,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选举徐远超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为止。徐远超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5-005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复印件;
4、办理登记手续:现场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26 日上午 8 点 3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胜,联系电话 027-51895823。
(二)会议费用:出席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