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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03013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93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天
津金米特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取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6566146287Y 的《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长期。
经过历次股权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49,999,955.00 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辰昌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谢炎民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1 年 1 月 19 日至长期
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仪表、传感器及其他电气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其中,电动自行车仪表是公司的主要产
品,可分为 LCD 类仪表和 LED 类仪表。电动自行车仪表使骑行者能够实时了解车辆的时速、续航、骑行模式等属性,为骑行者的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也可与其它电动自行车电气系统配件相配合,共同实现电动自行车骑行控制功能,大幅提高了骑行者的骑行感受。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配件加工制造业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本财务
报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预计自报告期末 12 个月仍然可持续经营,并未发现导致对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净资产 1%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账款 净资产 1%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净资产 1%
重要的在建工程 净资产 1%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净资产 1%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净资产 1%
收到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净资产 1%
非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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