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2262 证券简称:友联盛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持带有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 出具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友联盛业公司 2022 年度、2021 年
度、2020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9,027.07 元、-311,384.46 元、
-967,800.53 元,已经连续三年亏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6,737,734.85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的三分之一。
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友联盛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涉及事项对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遵循情况
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一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
公告编号:2023-013
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一)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指明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三十一条所述事实的披露。会计师认为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 1324 号准则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重大不确定性己充分披露情形。根据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三、针对上述审计意见,公司的应对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股东承诺在公司需要时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此外,公司还将积极拓展业务,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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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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