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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1 19:35:21 股吧网页版
华达建业: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1

北京华达建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 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 ......18

第一节 董 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 ......26

第一节 监 事 ......26

第二节 监事会 ......27
第八章 重大交易 ......29
第九章 关联交易 ......31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35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 ......35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四章 承诺事项管理 ......38
第十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六章 社会责任 ......40
第十七章 修改章程 ......40
第十八章 附 则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达建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其他业务规则、管理制度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杨国仲、林波、天津聚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 人为发起人,通过对北京华达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华达建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 号院 38 号楼 3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13.5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
资本数额的变更,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产生与章程规定有关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争议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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