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8 15:47:12 股吧网页版
康亚药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8


证券代码:872320 证券简称: 康亚药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夏康亚药 第一条 为维护宁夏康亚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 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表决。 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下列情形
累积投票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事;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简历和基本情况。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〇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 第一〇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 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

况。 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 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 事会时生效:(一)董事辞职将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人数;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在 2 个 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

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