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2320 证券简称:康亚药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4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60007)。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宁夏康亚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
10/1688990886_970309.pdf。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宁
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19/1695122290_806667.pdf。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
告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
公告编号:2024-004
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
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表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宁夏康亚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宁夏
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4〕6 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