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2320 证券简称:康亚药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审慎查验资料的基础上,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格式以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从多角度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8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核查,认为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
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所控股的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是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充分、合理,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年薪考核情况》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28
我们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年薪考核情况进行审核,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运营水平,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综合情况予以考核。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高层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考核有利于高层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所损害,我们同意该议案。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幽深、罗立邦、叶照贯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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