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1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2363 证券简称:鸿基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证券法》、《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条款内容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九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
第九十一条 公司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十二条 公司党支部设书记 1 名,党支部副书记 1 名,组织委员、宣传
委员、纪检委员各一名(可兼任)。
第九十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决定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
公告编号:2023-019
设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决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党内规章制度;
(五)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六)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七)“三重一大”列入党支部委员会前置讨论研究的事项;
(八)研究决定其他需要公司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九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董事长担任,党员总经理可担任副书记。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依据国有企业党建入章程的要求,《公司章程》拟增加党建工作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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