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8:20:46 股吧网页版
鸿基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363 证券简称:鸿基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363 鸿基科技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诸慧筠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 30 号,鸿基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董事会紧紧围绕股东大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目标,积极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赋予的职责,履职尽责,全力指导和支持经营层工作,聚焦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深化内部改革、完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稳定发展和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2023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
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
(三)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鸿基科技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与《鸿基科技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的《江苏
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4-012)。
(八)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目标》的议案

《2024 年年度目标》
(九)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的《江苏
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13)。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