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2363 证券简称:鸿基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物港路 30 号鸿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锋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南通白蒲林梓阳光小区 4 套房产》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5
1.议案内容:
为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利益,公司南通白蒲林梓阳光小区 4 套房产的处置事项再次提请董事会审议,望能凝聚各方智慧,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需要股东大会就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鸿基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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