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0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72406 证券简称:三同新材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山东三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三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3,525,321.80 元,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 1,325,28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62,64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252,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
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252,800 股,分红后总
股本增至 14,578,080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9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9 月 7 日
公告编号:2021-023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9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9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9 月 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股 9,919,800 74.85 991980 10,911,780 74.85
无限售流通股 3,333,000 25.15 333300 3,666,300 25.15
总股本 13,252,800 100 1325280 14,578,080 1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578,08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半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278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肥城潮泉工业园 联系人:郑恒仃
公告编号:2021-023
电话:0538-3490666 传真:0538-3490777
九、备查文件
《山东三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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