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2471 证券简称:林海生态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股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东 股份 占股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名 性质 股数(股) 本比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称 例
严 合计持有股份 46,671,593 70.16% 0 0% - 继承
守 其中:无限售 10,671,593 16.04% 0 0%
兰 股份
有限售 36,000,000 54.12% 0 0%
股份
马 合计持有股份 0 0% 9,334,319 14.03% - 继承
志 其中:无限售 0 0% 0 0%
春 股份
有限售 0 0% 9,334,319 14.03%
股份
严 合计持有股份 5,400,000 8.12% 24,068,637 36.18% - 继承
梅 其中:无限售 1,350,000 2.03% 1,350,000 2.03%
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有限售 4,050,000 6.09% 22,718,637 34.15%
股份
马 合计持有股份 5,050,499 7.59% 23,719,136 35.65% - 继承
丽 其中:无限售 1,000,124 1.50% 1,000,124 1.50%
股份
有限售 4,050,375 6.09% 22,719,012 34.15%
股份
注:马志春、严梅、马丽已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本人承诺,本人直接持有林
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是上述
限售股份在本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上表中,
马志春、严梅、马丽继承的股份均按照有限售股份列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严守兰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林海生态 70.16%的股份;
严梅持有林海生态 8.12%的股份;马丽持有林海生态 7.59%的股份。严守兰与严
梅及马丽系母女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严守兰、严梅及马丽合计持有
林海生态 85.86%的股份,系林海生态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志春持有林海生态 14.0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