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2471 证券简称:林海生态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比例 比例
严 合计持 46,671,593 70.16% 0 0% - 继承
守 有股份
兰 其中: 10,671,593 16.04% 0 0%
无限售
股份
36,000,000 54.12% 0 0%
有限售
股份
马 合计持 0 0% 9,334,319 14.03% - 继承
志 有股份
春 其中: 0 0% 2,134,319 3.21%
无限售
股份
0 0% 7,200,000 10.82%
公告编号:2024-042
有限售
股份
严梅 合计持 5,400,000 8.12% 24,068,637 36.18% - 继承
有股份
其中: 1,350,000 2.03% 5,618,637 8.45%
无限售
股份
4,050,000 6.09% 18,450,000 27.73%
有限售
股份
马丽 合计持 5,050,499 7.59% 23,719,136 35.65% - 继承
有股份
其中: 1,000,124 1.50% 5,268,761 7.92%
无限售
股份
4,050,375 6.09% 18,450,375 27.73%
有限售
股份
注:马志春、严梅、马丽按照相应比例继承严守兰持有的全部无限售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马志春、严梅、马丽已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本人承诺,本人直接持有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是上述限售股份在本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前,严守兰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林海生态 70.16%的股份;严梅持有林海生态 8.12%的股份;马丽持有林海生态 7.59%的股份。严守兰与严梅及马丽系母女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严守兰、严梅及马丽合计持有林海生态 85.86%的股份,系林海生态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志春持有林海生态 14.03%的股份;严梅持有林海生态36.18%的股份,系林海生态的第一大股东;马丽持有林海生态 35.6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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