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2471 证券简称:林海生态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严守兰女士因病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不幸逝世。过户前严守兰持
有公司 46,671,5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6%。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合元公证字第 4833 号《公证书》。被继承人严守兰持有公司 46,671,593 股,属于被继承人严守兰个人财产,上述遗产由其配偶马志春、长女严梅、次女马丽继承(其中:马志春继承 9,334,319 股,严梅继承 18,668,637股,马丽继承 18,668,637 股)。
目前,以上股份继承非交易过户已完成。
二、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后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过户前 过户后
股数(股) 占股份比例(%) 股数(股) 占股份比例(%)
严守兰 46,671,593 70.16 0 0
马志春 0 0 9,334,319 14.03
严梅 5,400,000 8.12 24,068,637 36.18
马丽 5,050,499 7.59 23,719,136 35.65
非交易过户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公告编号:2024-050
1 严梅 24,068,637 36.18
2 马丽 23,719,136 35.65
3 马志春 9,334,319 14.03
本次非交易过户后,严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出具的(2024)皖合元公证字第 4833 号《公证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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