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2547 证券简称:邦富莱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北京邦富莱苏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泰州苏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泰州苏蒙企业管理咨询 其他(股东) 股东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权益变动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股东泰州苏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4 年 10 月 28
公告编号:2024-042
日减持公司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从 43.748%变动为 38.748%,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4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构成权益变动违规。(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股东泰州苏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实施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泰州苏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4〕)
北京邦富莱苏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2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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