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2726 证券简称:中机试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试验”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或“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为工作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任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财务部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公司财务部为该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财务公司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工作小组反映情况,以便工作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第三条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公告编号:2024-013
(一)工作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应加强与财务公司沟通联系,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起草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六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中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财务公司就上述情况已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的
公告编号:2024-013
除外;
(六)财务公司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七)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八)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
资本金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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