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甘肃新康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专项说明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甘肃新康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55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甘肃新康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27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新康源公司 2023
年发生净亏损 321,131.03 元,累计亏损已达实收股本的 177.81%,期末对主要肉羊大客户的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仍未收回、国内整体消费需求减弱对公司下游客户所在餐饮行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食品加工生产销售业务也处于不确定性状态,严重影响了新康源公司的持续经营业绩。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新康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四、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新康源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规定。
五、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康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
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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