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73010 证券简称:海垦林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南农垦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与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海南农垦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董事李钟顺、任微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控制的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及风险处置原则
第一条 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法务部及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司财务
公告编号:2024-029
部,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 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 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集团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农垦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处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 定时预警,及时处置。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存款风险信息报告
第三条 公司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一) 将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前,财务部应当取得并审阅集团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报,董事会应进行风险评估。
(二) 发生存款业务期间,财务部应当每月取得并审阅集团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并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每年对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当集团财务公司出现存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集团财务公司、农垦集团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风险处置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第六条 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期间,集团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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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一) 集团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以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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