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3033 证券简称:康远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康远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邯郸聚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7.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0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路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马海增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04%。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路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需要,为了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公司股东邯郸聚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700.00 万股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海增持有的 100.00万股股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路支行进行质押作为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24-033
邯郸聚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马海增和毕晓春,马海增与毕晓春系夫妻关系,马海增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毕晓春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马海增、毕晓春和邯郸聚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权质押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补充了公司的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扩大,提升了公司的运营能力。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邯郸聚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000,000.00、10.43%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0,000,000.00、10.43%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000,000.00、7.30%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1,600,000.00、64.27%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股东邯郸聚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
司股份 7,0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7.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66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4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质押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
融资,质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路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笔银行借款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归还,对应的股权质
押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解除。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19 日重新办
理了此笔贷款手续,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并同步办理了股东邯郸聚兴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 7,000,000.00 股的股份质押。
股东姓名(名称):马海增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4-033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9,703,375.00、62.29%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59,703,375.00、62.29%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8,000,000.00、50.08%
与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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