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92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23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状况,同时兼顾对公 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进行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公
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1,306,601.5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4,257,299.05 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21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0,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 0 0% 0 0% 20,000 100%
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伟、徐帆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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