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4-096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例 来源
赣州昆皓股权投资有 持股 5%以上 10,200,000 6.485% 北交所上市前
限公司 股东 取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
股份来
称 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原因
源
赣州昆 不高于 不高于 集中竞 自本公告披 按照减 北交所 资金需
皓股权 3,145,700 2% 价或大 露之日起 30 持实施 上市前 求
投资有 宗交易 个交易日后 时的市 取得
限公司 的 3 个月内 场价格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的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第九项-重要承
诺”,赣州昆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海盐金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在发行上市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前述股票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增值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赣州昆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海盐金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拟减持股份,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8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本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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