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5:00-16: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00—2024年12月26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39 恒太照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南通美然包装有限公司、温州美墨彩印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市德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恒太电气有限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关联方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2025 年度,关联方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500 万元人民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3 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 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并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详细沟通,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以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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