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4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3410 证券简称:生态家园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生态家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
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山东生态家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闫茂鲁、王娇、唐龙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山东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生态家园环保股份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闫茂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王娇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唐龙翔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3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公司部分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研发费用归集、核算不准确,前五大供应商交易金额统计数据不完整,导致公司对外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中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闫茂鲁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娇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唐龙翔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闫茂鲁、王娇、唐龙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31
《关于山东生态家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闫茂鲁、王娇、唐龙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24 号)
山东生态家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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