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73415 证券简称:翔云智能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常州市翔云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官网上的公告(编号 2020-005)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告编号:2021-00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无需回避表决,通过
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无需回避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务部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务部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市翔云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市翔云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常州市翔云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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