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0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3445 证券简称:宝润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志强实施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5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1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黄志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在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过程中,存在与发行对象签订约定特殊投资条
公告编号:2024-004
款协议的情形,且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志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及黄志强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司及黄志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已向相关主体告知行政监管措施事项,并将组织公司董监高及股东等相关人员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志强实施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5 号。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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