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445 证券简称:宝润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黄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朱正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路孟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告编号:2024-040
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选举魏东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选举宗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选举谢瀚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选举贾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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