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3445 证券简称:宝润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黄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选举黄志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黄志强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朱正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朱正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朱正叶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续聘任艳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任艳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艳会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续聘任艳会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任艳会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艳会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瀚鹏、贾发亮、任新平
2025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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