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河北北直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河北北直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河北金鹏通用航空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河北北直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bei Northern-Heli General Aviation Group Limited.
公司住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西区钢铁路 8 号
邮政编码:0557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8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51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于航空事业发展,经多年沉淀积累,公司锤炼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和成熟的运行保障团队,受到各界客户褒奖。北直通航未来将持续向客户提供飞机销售、运行、维修、培训及航空金融等服务内容。北直通航将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运行能力,积极拓展通航新市场新方向,保持高度的市场敏锐度和灵活性,为客户、合作伙伴及员工提供最大化利益创造平台。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花卉种植;谷物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有关程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时,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认股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 发起人姓名 发起人身份证号 认购的 持股比例 认股 出资方式
号 或名称 股份数
(万 (%) 时间
股)
1 梁朝明 14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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