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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 10.99 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 相关股东回购期内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经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本次回购股份
险;(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 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 者部分实施的风险;(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 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29 日,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竞价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竞价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 现,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
回购》第十三条规定。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7.0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0.9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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