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1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3575 证券简称:西诺稀贵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4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
的相关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议案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
届满之日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决议有效期延长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有
效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
推进,公司拟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 2025 年6 月 26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延长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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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天钧、初哲、吴迪
2024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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