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3575 证券简称:西诺稀贵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涛先生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赵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3
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赵涛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郝纯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聘任郝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天钧、初哲、吴迪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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