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和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闻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部门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处理工
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各类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及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舆情信息监测、采集的主要部门,负责对
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以及舆情工作组,并应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同时公司市场部、各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人履行舆情管理的协助工作,及时将媒体来电来函记录汇总给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
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
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
公众号、微信服务号、视频号、抖音、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公司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舆情信息主要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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