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9 15:43:25 股吧网页版
林泰新材: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873682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产品研发、质量管理、资金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公司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及评价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部门及 2 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接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资产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衡,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2、发展战略

公司制定年度经营规划与预算报告,并通过管理与控制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通过定期的预算和经营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和公司运营情况,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和应对措施,指导管理和经营行为。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