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234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100037)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2343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作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林泰新
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
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
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江苏林泰新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目录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3
问题 5.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3
问题 6.境外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 55
问题 7.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93
问题 8.供应商变动较大的背景及交易公允性...... 142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166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问题 5.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3,155.11 万元、
17,604.75 万元、20,656.02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281.34 万元、2,299.82 万元、4,308.48 万元,业绩持续大幅增长。(2)根据审阅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26.98%、89.01%。
(1)细分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及收入增长原因。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湿式纸基摩擦片、对偶片和离合器总成,主要应用于液力自动变速器(AT)等主流汽车自动变速器中,不同变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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