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声 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保荐人”)接受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林泰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4
四、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一、本次证券发行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8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 9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六、关于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13
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14
八、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4
九、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8
十、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1
十一、对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状况的核查...... 22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结论...... 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陈逸、郑立人担任本次林泰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陈逸: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担任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协办人,主持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项目,曾主持或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郑立人: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负责或参与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再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傅雨。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李渤海、查卿、沈晨栋、李金艳、赵思琪。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Lintex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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