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公告编号:2024-130
证券代码:873682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袁国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相关要
求,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7-9 月和 2024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公告编号:2024-1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4-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1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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