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5 15:49:29 股吧网页版
林泰新材:2024年1-9月审阅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5


审阅报告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245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阅报告 1-2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3

3 合并利润表 4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5

5 资产负债表 6

6 利润表 7

7 现金流量表 8

8 财务报表附注 9-10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审 阅 报 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2452 号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7-9 月和 2024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
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林泰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
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
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
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林泰新材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7-9 月和 2024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页无正文,为林泰新材容诚专字[2024]230Z2452 号审阅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雪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