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公告编号:2024-141
证券代码:873682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宋苹苹、范今华、袁国华、孙宁、汪仟平共 5 名员工为公
司 核 心 员 工 , 并 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网 站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向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宋苹苹、范今华、袁国华、孙宁、汪仟平共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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