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8 页
关于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769 号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觅睿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1-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1-6 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觅睿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觅睿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觅睿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觅睿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觅睿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觅睿科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2024 年 1-6 月
项 目 金额 说明
根据杭州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滨江区经济
连续三年在规企业 和信息化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滨江
奖励 200,000.00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新进规工业企业及 2020 年上规
后连续三年在规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区经信〔2024〕18
号)
根据杭州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滨江区经济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 和信息化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滨江
企业奖励 200,000.00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杭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及省级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奖励区配套资金的通知》(区经信〔2024〕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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