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3738 证券简称:伟邦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
公告编号:2024-020
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管勤勉尽责。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薪酬考核。
三、关于批准报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批准报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3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及其附注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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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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